中評社北京4月22日電/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黃媒《立場新聞》4月21日刊出“香港公關及傳訊業總工會”的文章,內文對《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下,有關賦權保安局局長就運輸工具提供乘客資料訂立規例的條文,作出失實和誤導性的敘述,更聲稱“十分擔憂”港府日後會否利用法例,限制攬炒派人士等“潛在罪犯”離港云云。對此,保安局回應指,對於居心叵測的人故意誤導市民,蠱惑人心,必須強烈譴責,以正視聽。
保安局發言人指出,條例草案下建議加入有關賦權條文,目的是為了履行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下的國際責任,以推行預報旅客資料系統。政府在提交立法會條例草案委員會的文件和在草案委員會的會議上,已多次向立法會議員和公眾清楚解釋,有關係統的目的是要求來港而非離港的航機提供乘客資料,並不會對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有任何影響。對於個別組織刻意發放失實信息及故意曲解有關條文的立法目的和背景,藉此散播謠言,誤導市民,企圖抹黑立法程序,保安局對此表示極度不滿,須直斥其非。
發言人強調,香港居民的旅行和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第三十一條所保障。在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前,我們已確定所有條文均符合《基本法》,包括有關人權的條文。因此,局方認為沒有需要在主體法例提及有關權力不會對香港居民、以及有權進入並留港人士的權利造成任何影響。
《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將於4月28日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如獲立法會通過,修訂條例將於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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