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1日電/據新華網報道,歐盟成員國財長會議9日晚達成協議,同意為應對歐洲新冠疫情實施總額為5400億歐元的大規模救助計劃。
歐元集團主席馬里奧·森特諾介紹說,一攬子計劃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保護勞動者和個體商戶免受失業衝擊,二是扶持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渡過難關,三是幫助成員國政府應對財政壓力。
在勞動者保障方面,歐盟委員會提議,以貸款形式提供1000億歐元財政援助,幫助歐盟成員國加強公共財政能力,應對疫情防控帶來的雇員和個體商戶失業風險。
在企業救助方面,由於供應鏈遭到破壞,市場需求銳減,大批中小企業面臨破產。歐盟為各成員國“開綠燈”,放寬政府資助企業的政策限制。在此基礎上,歐洲投資銀行同意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總額為2000億歐元的貸款擔保,以增加企業的流動資金。
在歐元區國家資助方面,將由歐洲穩定機制為歐元區國家提供總額2400億歐元的低息貸款,受援國獲得貸款的唯一條件是將資金用於應對疫情的衛生保健、治療和預防工作。
圍繞如何為受困國家提供財政援助的問題,歐盟成員國在救助方式的選擇上進行了激烈辯論。德國、荷蘭、奧地利、芬蘭等國主張,利用現有的歐洲穩定機制來提供援助,而意大利、法國、西班牙等國則希望由歐元集團擔保,發行應對疫情的特殊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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