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4日電/陝西省西安市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市場調控管理的通知》,明確從市外遷入的戶籍居民購房,應落戶滿1年,或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社保(或個稅);非戶籍居民則必須提供5年及以上繳納社保或個稅證明,方可購房一套;將臨潼區納入住房限購範圍。此消息一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經濟日報發表國家統計局統計科學研究所原所長潘璠文章表示,事實上,西安市收緊樓市調控政策是有原因的。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在今年5月份70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指數中,西安市的環比和同比指數分別為102.0%和124.4%,均居首位。一些人或許沒有注意到,在以2015年為基期的定基價格指數中,西安市同樣以158.8%的最高值與安徽省合肥市並列各市之首,但後者月度環比與同比漲幅已經明顯回落。
今年4月19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再次強調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的長效調控機制。顯然,對房價漲幅持續過高的城市而言,及時根據形勢發展變化加強調控力度,出台行之有效的調控措施,是落實好“房住不炒”定位的應有之義和必然選擇。筆者注意到,合肥市在召開今年一季度房地產形勢分析會時,明確強調要嚴格執行限購、限貸、限價“三限”政策,落實房價、地價、租金嚴格控制指標。西安市最新出台的調控措施,要求遷入戶籍居民落戶滿一年,非戶籍居民購房需提供社保或個稅證明,其用意顯然是防止炒房資金流入本市樓市。但是,西安市新的調控措施能否見效,需要經過實踐和時間的檢驗。
文章指出,本輪樓市調控已有兩年零9個月,總體上對投資投機性購房產生了有效抑製作用,遏制住了房價快速上漲勢頭。但是,無論從不同地區,還是30多個月的時間進程審視,房價指數走勢並非總是均勻地呈回落態勢,且在不同時間和不同地區不時出現反覆。原因或許有三:一是不同地區的調控措施,力度本來就有差異,效果自然有所不同;二是一些地區把購房作為引進人才的措施之一,且隨著外來落戶規模不斷擴大,在一定程度上對衝了調控措施;三是有些地區在經濟增速下行的情況下,有意微調乃至暗地放鬆樓市調控,導致房價出現反彈。
無論西安市樓市“新政”效果如何,至少已經給各地釋放了一個明確信號,即房價漲幅走高,就應該加強調控。因為,房價漲幅走高背離了調控初衷,既加重了剛需和改善性需求者的購房負擔,也加大了樓市泡沫和金融風險。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目的是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有效調控,而不是放鬆乃至放棄調控。無論是引進人才,還是面臨經濟下行壓力,都不是放鬆調控的理由,更不能因為放鬆調控再次為炒房洞開方便之門。所以,那些房價持續走高或不時反彈的地區,應該認真查找其中原因,擬定和出台可以收到實效的調控措施,努力擺脫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並讓各類炒房者失去操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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