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必要的監督是確保“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得到全面準確實施的重要保障。對於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中央一般不會過問。但是,如果出現嚴重影響“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全面準確實施的情況,出現損害國家和香港根本利益的情況,中央就必須過問,包括適時表明立場和態度,並依法加以糾正。
中央對港有明確監督權
必須明確指出,“兩辦”是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有權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務、基本法正確實施、政治體制正常運作和社會整體利益等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關注並表明嚴正態度。這不僅是履職盡責的需要,也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力。
“兩辦”的反駁擲地有聲,在香港社會發揮重要作用,對香港管治意義重大,開創了新局面。港人期望,未來中央可透過“兩辦”更積極主動地就香港特別行政區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作出監督,即時地糾正嚴重偏離正軌的行為,避免香港再次出現類似2012年“反國教”風波、2014年非法“佔中”、2016年旺角暴亂,以及“修例風波”的重大事件。
郭榮鏗是令立法會陷入混亂的重點人物,“兩辦”明確指出,議員就職時明確宣誓“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但少數議員為一己政治私利,損害公眾利益,阻礙立會正常運作,質疑他們有違宣誓誓言,更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兩辦”對郭榮鏗的批評,帶出一個值得香港社會深思的問題,社會必須注重從政者的品德。香港社會向來喜愛精明能幹的“叻人”,但往往重才輕德。具有專業背景的大律師、律師、會計師、醫生和教師等的人才,甚至樣貌討好,口齒伶俐的人,容易贏取市民的喜愛,易入政途。像郭榮鏗那樣,雖熟讀《議事規則》和《內務守則》,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但品德不佳,對香港有害無益。
香港社會須深思一個問題,用什麼樣的人才對社會有好處,如果只片面地追求專業知識,個人技能,卻忽略了從政者最基本的品德要求,那很容易出現問題,讓香港遭受重大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