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7日電/包括城商行、農商行在內的中小銀行,是中國金融市場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是廣覆蓋、多層次、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的重要部分。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背景下,少數中小銀行積聚了一些風險。但目前風險是可控的。總體而言,中國銀行業發展穩健,風險抵補能力較強。
近期,河南省伊川農商行和遼寧省營口沿海銀行因為謠言發生了集中取款事件,部分網點甚至出現擠兌現象。雖然兩家銀行均已全面恢復營業,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也已回應兩起事件都是由謠言引起的,不能片面誇大風險,但對此類事件應引起高度重視,深入分析並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發生。
經濟日報發表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文章表示,金融市場天然存在信息不對稱現象,公眾往往會“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加之當代信息傳播方式的發展變化,都可能導致謠言擴散。今年以來,中小銀行面臨的困難被不當放大,基層金融生態環境相對脆弱,部分儲戶金融知識不足,不法分子製造誇大性謠言則是導致兩家銀行發生風險事件的直接原因。
截至2019年三季度,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高達285萬億元,規模位居全球第一。包括城商行、農商行在內的中小銀行,是中國金融市場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是廣覆蓋、多層次、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的重要部分。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背景下,少數中小銀行積聚了一些風險。包商銀行被接管之後,流動性分層現象對中小銀行帶來不小挑戰。但少數問題銀行規模較小,相關部門已經採取措施,目前風險是可控的。總體而言,中國銀行業發展穩健,風險抵補能力較強。特別是對公眾存款,中國已經建立存款保險等制度,是安全有保障的。
文章指出,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11月6日召開會議,強調深化中小銀行改革,從根源上解決中小銀行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具體到相關謠言問題,應疏堵並舉,從四個方面進行治理:
一是加大支持,優化中小銀行的發展環境。應採取進一步措施,從體制機制上為中小銀行發展創造更好的政策環境,支持中小銀行保持穩健發展態勢。當前,特別是要做好對中小銀行流動性的增量支持,解決部分中小銀行負債渠道單一、成本較高等問題。地方政府要不斷優化金融生態,嚴厲打擊各類金融違法行為,及時清除危害基層金融生態的行為,為金融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是公開透明,做好信息披露和輿論引導。相關部門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設,加強與改進市場溝通方式,便於公眾從合法渠道獲得信息。對金融風險和問題機構的處置,不必諱疾忌醫,應實事求是地公布相關情況,增加公眾的信任感。銀行應加強流動性風險和聲譽風險管理,做好輿情監控預警,及時、詳細、主動披露真實情況,讓公眾打消疑慮,降低謠言可能產生的各種負面效應。
三是強化防範,主動打擊和抵制各類謠言。近年來,部分地區非法金融活動增多,網絡借貸平台“跑路”等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公眾心態。隨著各類新型傳播媒介的蓬勃興起,信息源的複雜多元和傳播速度加快都增加了公眾甄別難度。相關部門應加強溝通協作,採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傳謠者,從源頭上遏制住謠言的製造和傳播。各類媒介要堅守職業底線,增強專業分析判斷能力,使各種謠言喪失傳播渠道。
四是加強教育,不斷提高公眾的金融素養。要進一步豐富金融消費者教育方式,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中國《存款保險條例》自2015年5月1日開始施行,要加強對存款保險制度的宣傳,讓公眾充分了解這道金融安全網。同時,要引導公眾正確認識問題銀行處置。處置問題銀行,可以盡早阻斷金融風險傳導,遏制風險擴散,鎖定風險損失,從而維護金融體系安全,更好保護公眾合法權益。
當然,金融消費者尤其是廣大儲戶,自身也應提升對謠言的辨別能力。遇到小道消息,要保持清醒頭腦,堅持理性判斷,不跟風,不盲從。事實上,即便是被接管之後的包商銀行,對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無論金額大小,都給予了全額保障。在中國,各類銀行的個人儲蓄存款是最安全的金融產品,對其安全性不必過分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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