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7日電/據海外網報道,據韓媒News 1報道,9月15日,韓國水原地方法院就一名越南籍船員故意殺人案件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18年有期徒刑判決的原判。
當地時間2021年12月8日晚,一艘1.3萬噸級的集裝箱商船在韓國京畿道平澤市靠港期間發生命案,一名24歲的越南籍船員以受到輕視為由,將44歲的中國籍船長多刀刺死,當時船上共有2名中國人和17名越南人。海警接到報案後趕至現場,將行凶船員當場逮捕。
韓國二審法院經開庭審理認為,被告人作案後,還揮刀阻止其他船員進行施救。死者遺屬承受巨大精神痛苦和財產損失,而被告人沒有采取任何彌補損失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