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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在上海積塔半導體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車間內作業。新華社 |
中評社香港5月11日電/日前,日本和美國達成的導體合作基本原則,原則指出:“以雙方認可和互補的形式進行。”在不到一張A4紙篇幅的半導體合作基本原則中,羅列著針對中國的語句。其中包括,重視“開放的市場、透明度和自由貿易”“日美及其他志同道合的國家和地區要共同努力加強供應鏈韌性”等。
《日本經濟新聞》網站5月9日發表東京財團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員柯隆的文章《日美半導體的“奇異命運”》,文章說,對此,日本經濟產業相萩生田光一曾於4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在半導體領域與美國攜手,令人感覺到命運有些奇異。”
萩生田之所以用“奇異”一詞來形容,是因為日美曾在半導體問題上對立。上世紀80年代後半期至90年代前半期的所謂“日美半導體摩擦”,成為日本痛苦現狀的源頭。
上世紀80年代後半期,日本半導體廠商席卷世界市場,市場占有率超過50%。日本威脅論在美國興起,1985年,美國半導體工業協會根據《1974年貿易法》301條款對日本提起訴訟。
1986年,日美兩國簽署《日美半導體協定》,日本對美國的半導體出口價格受到監控。
美國不斷要求日本開放市場,并限制日本對美出口,導致日本企業逐漸失去競爭力。日本企業的份額下降至一成左右。
“(協定導致)以日本制造的‘日之丸半導體’稱霸世界的挑戰和野心走向失敗。”記者會上,萩生田回顧日本半導體產業歷史時說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