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違反規定購房,在後續房屋認籌登記和合同簽約方面,是不具備資格的,相當於禁止其購房,而且保障房的租賃以及公積金的使用等都會面臨管制,這屬於管控比較嚴厲的措施。”嚴躍進表示,新舉措能夠發揮震懾作用,使各類購房資格造假的成本增大,有利於進一步遏制炒房行為。
加強購房意向登記管理
《通知》明確加強購房意向登記管理,啟用“購房意向登記系統”,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需登錄“購房意向登記系統”進行購房意向登記,所登記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與認購環節提供的書面材料一致。
房地產開發企業只能凍結進入公證搖號控制範圍購房人的認籌金,且認籌金必須凍結在購房人的本人賬戶內。未成功選房的,認籌金須在3個工作日內解凍。
“深圳樓市的征信時代開啟了。”中國城市經濟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宋丁認為,這次新政是樓市調控的加碼,更是深圳構建全社會征信系統的重要嘗試。“購房意向登記系統”是一項頗具覆蓋價值的制度設計,它把所有購房者及其意願和行為都鎖定在系統內,經過法律的、技術的、行政的監控篩濾,任何違法違規的購房行為都很難通過。如果這個系統能夠在住房交易過程中全面推廣,那意味著深圳未來所有的樓市交易行為,都因這個系統制度的流程嵌入而得到進一步淨化和規範,樓市交易將變得更加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