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6日電/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田世宏1月13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介紹,《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近日出台發布,將於2022年1月1日起實施。這是中國養老服務領域的第一項強制性國家標準,也是養老服務質量的底線要求。該標準主要包括基本要求、安全風險評估、服務防護和管理要求,其中基本要求部分明確了養老機構應當符合消防、衛生與健康、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建築、設施設備標準中的強制性規定及要求。
北京青年報發表社評文章介紹,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中國60周歲及以上人口達2.49億,占總人口的17.9%。預計到2050年前後,中國老年人口數將達到峰值4.87億,占總人口的34.9%。這意味著中國老年群體對養老機構服務需求旺盛,而養老機構能否提供安全、舒適的服務,不僅關乎老年人口的幸福感,也關乎無數家庭乃至整個社會的幸福指數。
文章稱,近年來,部分養老機構在消防、食品、衛生等方面存在不少安全隱患,暴露的問題應當引起高度重視。以某省為例,去年開展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大排查,發現火災隱患4323處。去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出台《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填補了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的空白,有助於服務安全。不過,這一標準側重於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而且屬於推薦性標準,養老機構可執行也可不執行,因此還需要強制性國家標準。
文章分析,此次公布的《標準》正是輿論期待的強制標準,所有養老機構必須執行。這是助推中國養老機構服務升級的關鍵一步,對於老年人口和養老機構都將帶來多種重大利好。
對老年人口而言,既可以根據《標準》選擇養老機構,也可以根據《標準》監督養老機構服務。有此《標準》,不僅老年人口會對養老機構更放心,而且老年人的家屬也會放心把老人交給養老機構。對養老機構來說,雖然《標準》會使相關服務投入增加,但帶來更多利好——有利於增加客戶、管理有標可循、避免相關糾紛等。
當然,對監管部門來說,《標準》的公布與實施,既意味著監管有標可循,也意味著肩上責任更大。因為作為強制性標準,養老機構是否嚴格執行,既取決於養老機構的良知,更取決於監管力度。監管者只有嚴格按照《標準》要求履行職責,才能體現出標準的強制特性,讓老年人口更有安全感。
文章指出,制度和標準的生命力都在於執行。上述《標準》中涉及的消防、衛生與健康、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建築、設施設備等方面的職能部門,都應該時刻嚴守標準中每條“紅線”。這關係到老年人口的多種權益保障,關係到踐行“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的國家承諾。
據統計,截至2018年底,中國登記註冊的養老機構達2.98萬個。要想讓這麼多養老機構都統一嚴格執行《標準》要求,除了監管者發揮倒逼作用外,我們每個人也應成為《標準》的捍衛者,比如一旦發現養老機構哪些方面不符合《標準》要求,都應該向相應的職能部門舉報,有關方面也要為公眾監督創造有利條件。
最理想的情況是,有關方面就養老機構服務安全提供統一的監督舉報渠道,以方便舉報。去年,國辦發布了《關於同意建立養老服務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同意建立由民政部牽頭的養老服務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應該在此制度基礎上建立統一舉報渠道,統一受理後再交給職能部門處理,這有助於《標準》順利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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