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0日電/浙江日報訊,5月9日,記者從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獲悉,2019年起,浙江要深化開展“消薄”攻堅提升行動,提出到2022年底,力爭經濟發達縣(市、區)的村年經營性收入達到20萬元以上、淳安等26縣的村年經營性收入達到8萬元以上、其他縣(市、區)的村年經營性收入達到12萬元以上。
“進一步拉高標杆,不斷提升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水平。”省農業農村廳政策與改革處相關負責人表示,2019年,浙江將全面完成三年行動計劃確定的省定薄弱村“消薄”任務,即全部村莊基本實現年收入超過10萬元、村年經營性收入超過5萬元。下一步,工作重點要轉到提升村莊“造血”功能上,培育村集體經濟內生發展動力,確保村集體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
據了解,根據中央要求並結合浙江實際,2019年起,每年從“26+3”縣中選擇643個符合條件的村,中央財政給予每村10萬元補助,省財政每年按不低於中央下達資金2倍的標準給予扶持,由縣統籌使用。
“輸血”是為了“造血”,按照要求,對納入扶持計劃的村,要努力為它們選配一名懂經營善治理的“領頭雁”,同時要大力推進“飛地抱團”模式,一些本地資源少、區位條件差、靠自身力量難以“消薄”的村,要依托各類園區、開發區、特色小鎮等平台,大力發展“飛地抱團”項目,確保項目落地並盡快取得收益。
此外,扶持壯大村集體經濟情況也納入全省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內容,每年對各地“消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堅決防止簡單財政兜底,堅決防止虛假數字“消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