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曉光:1992年11月,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經由香港會談及其後函電往來,達成了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我是親歷者。海基會的表述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海協會的表述是:“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由此可以看出,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就是“九二共識”的應有之義。
國台辦: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 中國人的事要由中國人決定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央廣記者:據報道,《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後,美白宮國安會發言人稱,美方“拒絕接受武力恐嚇台灣人民的方案和威脅”,呼籲大陸“停止壓迫台灣”,恢復與台當局的對話。民進黨當局對此表示會持續與美方緊密合作,並表示感謝,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價?謝謝
馬曉光:第一,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事關中國核心利益和中國人民的民族感情,中國人的事要由中國人來決定,不容任何外來干涉。
第二,我們對台基本方針政策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願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前景,但我們決不容忍“台獨”,並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這裡不存在所謂“武力恐嚇台灣人民”和“壓迫台灣”的問題。美方人員不應該不負責任地挑撥兩岸人民感情。美方人員對民進黨當局破壞兩岸關係政治基礎、升高兩岸敵意的言行視而不見,卻不斷地發出錯誤信息,只會進一步破壞兩岸和平穩定。
第三,民進黨當局挾洋自重,廣大台灣同胞不答應,兩岸人民更不會答應,所以必將自食惡果。
台媒稱大陸同意台灣方面到港設立“法務秘書” 國台辦駁斥
深圳衛視:據台灣媒體報道,台所謂“法務調查局”前不久獲得大陸方面的同意到港設立“法務秘書”,據稱這是該局首次有人在海外據點工作,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謝謝。
馬曉光:首先,有關報道不符合事實。按照港台雙方的有關共識,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並未設立“法務秘書”一職,更沒有所謂“獲得大陸方面同意”這回事。台灣有關機構應該切實遵守香港基本法及有關法律,在規定的職責範圍內活動。
台灣“工研院”禁止員工使用華為手機和電腦 國台辦回應
台灣中天電視台:台灣“工研院”宣布禁止內部員工使用華為手機和電腦,對此發言人有何評論?
馬曉光:對於這類出於政治目的破壞兩岸正常經貿合作的做法,我們堅決反對。它不僅損害大陸企業的利益,也嚴重損害台灣消費者的利益。這種做法迎合外國某些勢力,甘當外人的棋子是不得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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