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紀律更嚴格
——替考者將被終身禁考
在考試紀律方面,“新司考”也比以往更加嚴格。
今年9月13日,司法部公布了《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依據該辦法,實施組織作弊、非法獲取試題、替考等嚴重作弊行為的,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終身不得再次報考。
具體看來,不具備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通過隱瞞個人信息、虛假承諾等方式取得報名資格的報名無效;通過提供偽造、變造的學歷學位證書及證明書、法律工作經歷、身份及戶籍信息等騙取報名,或者通過賄賂、脅迫等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報名資格的,2年內不得再報考。
此外,應試人員在考試開始後,被查出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抄襲、查看、偷聽違規帶進考場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文字、視聽資料,以討論、打手勢等方式傳遞答題信息,抄襲他人答案或者同意、協助他人抄襲答案,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再報考。
而對於有嚴重作弊行為的應試人員,處理辦法明確,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終身不得再次報考。
這些行為包括: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准考證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參加考試;非法侵入計算機化考試系統或者非法獲取、删除、修改、增加考試信息系統數據;組織作弊,或者為他人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程序或者其他幫助行為;非法獲取考試試題、答案或者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考試試題、答案;代替他人考試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