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8日電/近年來,領導幹部辭去公職後仍被查處的案例不少見。比如,安徽黃山市黃山區委原常委、原副區長汪全勝,中國農業銀行原副行長林曉軒等人,都在辭掉公職後因“東窗事發”,受到查處。
事實上,幹部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就永遠沒有“保險箱”。在這一點上,退休幹部也概莫能外。一段時間內,天津市原副市長陳質楓、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原副巡視員唐文智、山東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張建華等相繼被查,有的被立案查處時已退休11年。由此可見,一旦違規越界,任何人都難逃黨紀國法的制裁。
現實中,少數領導幹部為攫取私利挖空心思、機關算盡。有的在重要崗位“急流勇退”,辭職後“順理成章”地成為企業高管;有的信奉“有權不用,過期作廢”,趕在退休前或突擊提拔幹部,讓自己退休後也有人“關照”,或打點好關係,“退休前辦事,退休後收錢”;還有的退休後利用在任時的關係和影響力謀取私利……種種亂象,折射出這些人扭曲的權力觀和價值觀,他們以“離崗”為掩護,企圖蒙混過關。
一位退休後以受賄罪被判刑的領導幹部坦言,“我心裡其實很清楚自己有問題,但以為退休了就安全了,沒想到最終還是沒能逃脫。”同他一樣,少數違紀違法的領導幹部心存幻想,以為離崗後“誰都管不著”,這實則是對全面從嚴治黨的形勢認識不清,對黨中央鐵腕反腐的決心認識不足。從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實踐來看,正是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持反腐“全覆蓋”“零容忍”“無禁區”,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才換來黨內政治生態的持續向好,黨內正氣充盈。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絕其源。”眼下,不少地方正開展案件線索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深挖各類問題線索,減少腐敗存量,揪出了不少“蛀蟲”,其中就包括一些早已辭職或退休的幹部。由此看來,反腐不存在“既往不咎”,離崗絕不是貪腐者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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