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用好人工智能的補位和替代作用,重點是推動需求與供給相銜接,實現“人機交互、機器助人”。
一是搭建人工智能公共服務平台。基於不同行業、崗位用工的情況和特征,通過人工智能公共服務平台,強化人工智能企業與用工企業在研發、生產與應用等方面的精准溝通與對接,開展產需對接、技術交流、業務培訓等。同時,強化智能應用的示範建設、供需對接的機制建設和標準體系建設。
二是有效推動供給和需求在企業層面的精准對接。在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的過程中,應著力強化電子、機械、食品、紡織、服裝、家具、鞋業、化工、物流等產業的智能替代需求與智能研發生產的精准對接;在推動現代產業集群、高端製造業、新興產業智能化發展的過程中,需積極促進用工企業與人工智能企業的協同發展。
三是考慮建立智能替代合作型實驗室。促進人工智能領域的科學研究、工程技術、科技管理、技能型人才培養等的協調發展,以合作型實驗室推動用工企業參與人工智能研發與應用,引導企業實現更加精准、高效、個性化的人工智能應用。
(三)
更好實現人工智能對用工短缺的有益補充,離不開機器人產業的有力支撐。需要看到,我國用工短缺崗位勞動者的工資一般較低,但是相關的智能設備卻成本較高,特別是進口的智能設備存在維修人員難以跟進、維護和升級成本高等問題。對此,我們需大力提升國內機器人產業的能力和水平,錨定低成本、高定位等目標,強化國內機器人產業鏈的支撐和保障作用。
一方面,要重視人工智能產業的正向溢出效應。在同步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優勢產業集聚和用工短缺補位等方面,在有力推動智能產業鏈提升和營造良好智能技術生態等方面,不能忽視人工智能產業的積極作用。在推動和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上,需基於同時包含知識溢出、技術溢出和經濟溢出的正向效應的價值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