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吉林市政府原黨組成員李洪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洪信簡歷
李洪信,男,漢族,1957年11月生,吉林公主嶺人,1977年7月參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1997年2月,任公主嶺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1999年12月,任公主嶺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1年12月,任公主嶺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公主嶺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
2003年1月,任公主嶺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3年2月,任公主嶺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6年8月,任樺甸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6年11月,任樺甸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8年3月,任樺甸市委書記、市長;
2008年7月,任樺甸市委書記;
2011年10月,任樺甸市委書記(副廳級);
2012年6月,任吉林市政府黨組成員,哈達灣搬遷改造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副廳級);
2015年3月,任吉林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廳級);
2017年12月,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