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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多友 |
陳多友:日美新安保條約與中日關係
中日關係的發展總體上受制於日美關係。自門羅主義時代至今,美國的全球戰略就始終圍繞著“美國優先”的理念展開,具體到亞太地區的政治外交軍事安全等層面,就表現為:美國採用“離間策略”,想方設法分化、瓦解本地區各國及各方勢力,各個擊破,以此達到以較小的代價全面制衡各方力量,最終確保自身霸權的目的。在如此目標取向引導下,日美同盟無疑是一個頗為理想的運籌“模式”。
日美安保條約一般指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是日美兩國於1951年9月8日簽署的軍事同盟條約,此條約不僅構成規定日本從屬美國的法律依據,而且使美國可以在日本幾乎無限制地設立、擴大和使用軍事基地。藉此,美國在中國鼻子底下坐實了前沿陣地。其簽署背景與中國直接關聯。1950年7月10日,“中國人民反對美國侵略台灣朝鮮運動委員會”成立,抗美援朝運動爆發。同年10月,中國人民志願軍赴朝作戰。在這場戰爭中,志願軍得到了解放軍全軍和中國全國人民的全力支持,也得到了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的配合。在如此情景下,日本與美、英、法等48個戰勝國(不含中華人民共和國)片面簽訂《舊金山對日和約》;隨後,日本首相吉田茂和美國代表 D.G.艾奇遜簽署《日本國和美利堅合眾國之間的安全保障條約》。其要點是:美國有權在日本國內及其周圍駐扎陸海空軍。在當時看來,其出於朝鮮戰爭短期現實需求的目的性十分明確。同時,在美國一貫制的稱霸亞洲的政策中,日本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地位。從美國長期亞太戰略的角度來看,需要簽署這麼一個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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