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縣紀委監委給予徐萬方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資金9000元。興安社區支部書記冉某某、主任冉某在審核臨時救助申報資料過程中未正確履職,受到警示談話。時任羊市鎮社事服務中心主任許某某、工作人員高某某作為臨時救助審核人員,因工作不認真、不細致,受到批評教育。
“下一步,我們將結合本案在全鎮開展‘以案四說’警示教育,以案促改,進一步完善臨時救助等民政資金的相關管理制度,加強對村(社區)幹部和鎮社事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教育監督管理,確保救助對象精准、資金使用符合規定,杜絕此類事件發生。”羊市鎮相關負責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