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是為了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分子,以保障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的安全和基本權益,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草案要求保障嫌疑人的權利,以及市民、法人或組織根據《基本法》所享有的合法權益,有關立法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
李家超說:“每個國家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特定執行機構,這是每一個負責任政府不可推卸的應有之義。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法治,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最佳保障,確保香港長治久安,市民生活太平,社會回復安寧,民生及經濟回復發展,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