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利用協議中規定的爭端解決機制可能性的調查,只有22%的回復者表示,若有不遵守承諾的情形出現,他們的公司會使用這個平台。而這些公司中的53%表示,只會通過貿易協會或者以匿名的方式,向美國政府投訴;13%表示會私底下與中國政府溝通處理問題;11%表示會將爭端解決機製作為最後的手段,只有2%表示會積極使用這個機制。
爭端解決機制曾經是美中經貿談判的難題。對於這個來之不易的解決機制,30%的美資企業表示,不太可能運用;有48%的企業表示不確信會否使用這個機制。
對此,USCBC會長艾倫(Craig Allen)13日在此間舉行的記者會上解釋道,48%的企業表示不確信,因爲這是一個新的機制。公司保持觀望態度是合理的,保持小心謹慎是好事,因爲他們不想地方上出現的小問題,馬上被升格爲系統性的大問題。公司既不想招致中方報復,也不想被美方當作象徵性的標誌,他們只是想解決問題。而這個協議本身爲解決問題提供了更清楚的指導綱要,有助於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