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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蔡英文總統為何不再提“現任者優先”?
http://www.crntt.hk   2019-05-15 09:24:38
 
  其實,在“九合一”選舉的實踐中,就已經證明了“現任者優先論”的破產。實際上,幾位民進黨現任者都踢到了大鐵板,包括台中市長林佳龍、彰化縣長魏明穀、雲林縣長李進勇、嘉義市長塗醒哲都爭取連任失利。如果再加上“綠地變藍天”的宜蘭縣、高雄市,現任者反而變成執政包袱,民心思變顯然比現任與否更重要。

  其二、在歷史上,蔡英文就曾經挑戰過現任者。實際上,二零一四年民進黨進行黨主席換屆選舉,現任主席蘇貞昌有意爭取連任,卻遭到蔡英文的挑戰,並成功地將蘇貞昌拉下馬。現在蔡英文卻要強調“現任者優先”,端的是雙重標準。

  其三、在蔡英文最為依賴的美國,“優先提名現任”的法律規定已經被法院判定違憲。在美國,從地方選舉、到聯邦選舉,包括總
統、參議員、眾議員、及州長,不管是否現任,候選人都必須獲得黨提名才能參選,維吉尼亞州則是獨一無二的特例,維州的選舉法規規定,現任議員有特權優先選擇地方黨部的提名方式,包括黨員初選、或是黨代表大會;對於挑戰者而言,初選要花費美金七萬五千元至二十萬元,所費不貲,因此剝奪了新人的參與權、及地方黨部的自主性,被譏為“保障現任法”。地方黨部在二零一七年向聯邦地區法院提告維州選舉法,受命法官MichaelF.Urbanski在長達五十四頁的判決書中,認定維州的法規有利於現任者,不只未能確保個人參選的公平程序,也剝奪地方黨部選擇提名方式的權利,明顯侵犯到“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政黨自由結社權。而且,聯邦法院在今年初也駁回維州選委會的上訴。

  可能是基於上述種種原因,蔡英文不再提起“現任者優先”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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