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4日電/金融市場回歸實體經濟是2017年國家對金融工作的重點要求。十九大報告同時指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並完善金融監管,防止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銀行家雜誌發表河北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王曉軍、河北經貿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梁高楊文章表示,文化產業是新生代實體經濟中的代表,是金融行業重點發展的對象。但存在諸多問題,中小型文化企業固定資產少、投資收益周期長,加之國家限制銀行對文化產業投資,同時金融市場對文化企業無形資產的評估存在專業缺陷對文化產業持觀望態度,所以面臨銀行貸款困難,獲取金融、債券性投資機會少等風險。中小型文化企業頻繁出現併購、破產等現象,極易造成金融、債券市場混亂。文化產業基金同質化投資問題明顯,同時還存在實際投資後勁明顯不足和文化產業基金監管等風險。新時期如何防範和化解文化產業金融風險迫在眉睫。
新時期文化產業金融風險表現
文章介紹,文化產業金融呈鏈條式發展,主體包括文化企業、文化產業基金、金融債券市場、銀行業、保險業以及金融監管機構等,通過主體間有機結合為文化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和金融服務。所以,文化產業金融風險亦呈現鏈條式。結合實際,文化產業金融風險表現在如下幾方面:
文化企業風險。文化企業面臨融資風險和投資收益風險。文化產業在國內興起僅十餘年,大多數文化企業仍處於初創期和成長期,企業規模普遍比較小,核心競爭力不成熟。以動漫文化產業為例,截至2017年全國約有1萬家動漫企業,但年產值在3000萬元以上的僅有26家、億元以上的大型動漫文化企業僅有14家,由此可見形成規模的文化企業鳳毛麟角,大多數文化企業仍在探索發展中。投資收益方面,文化企業大多具有投資周期長、收益回報不穩定,存在高投入、低收益風險。文化企業融資風險表現為融資渠道單一,由於國內無形資產評估領域不成熟,同時還存在信息不對稱等風險,所以文化企業獲取金融資金支持和銀行貸款難度大,存在較大的融資風險。
金融市場風險。金融市場風險主要表現在缺少針對文化產業的金融服務和金融機構。現階段,金融服務與金融體系不能滿足文化產業的融資需求主要變現在:為無形資產多、可抵押資產少的文化企業提供貸款業務領域極度缺少經驗,無形資產評估體系、風險評估體系以及多層次的貸款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不健全,缺少針對中小文化企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服務機制流程。同時,文化產品或服務的初始生產成本非常高,而複制、流通、傳播成本會相對降低,通過傳播、開發、品牌經營等方式延伸產業鏈,實現利潤最大化。金融機構介入文化產業難盈利,制約了文化產業與金融業的有效對接,再考慮其投資收益高風險性,很多金融機構、投資公司等望而卻步。
銀行業務風險。長期放貸風險與無形資產評估風險是銀行的兩大難題。長期放貸風險表現為,文化企業投資收益周期時間長,且收益不穩定,在銀行長期貸款業務中,存在企業破產無法還貸的風險。在無形資產評估風險方面,文化企業大都屬於輕資產的企業,多以智力投資為主,擁有的主要是版權、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只能與銀行進行固定資產擔保,直接阻礙了文化企業從銀行貸款的融資方式。由於文化產業中無形資產占比大,需要銀行對知識產權、版權等進行估值放貸,對評估專業水平要求較高故無形資產評估風險較為棘手。而中國銀行面對這些形式多樣、價值波動大的無形資產,評估準則規範尚不完善,法定確認範圍不明確、賬內確認少。所以,彌補無形資產評估空缺是核心問題。
產業基金風險。基金作為文化產業發展的融資渠道從2009年起步,現已作為文化產業重要的融資方式。文化產業基金的發展在規模、體制和規範上都存在不少問題。產業基金風險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管理監督風險。以官辦文化產業基金為主,政府一方面制定政策,另一方面執行監管,以致在區域文化產業的投融資過程中往往偏向官辦文化產業基金,缺乏市場的監管和規範的運作。第二,運作環境風險。現階段文化產業市場仍不成熟,市場形式、機制與制度體系尚未成型,同時與之配套的產業投資基金法律制度不完善,文化產業基金缺乏有利的發展環境和制度平台。第三,產業基金同質化風險。目前文化產業基金的投資領域主要集中在影視產業、遊戲和娛樂類,產業基金同質化問題嚴重,極易造成文化產業發展不平衡基金投資混亂、投資後勁不足和文化產業基金監管等風險。
文化產業金融風險原因分析
文章分析,文化產業金融風險究其根源,在於文化產業的特殊性,文化產業的研發、生產、營銷等環節都需要文化產業的金融鏈滲透支持。從深層次分析文化產業金融風險成因如下:
文化資源價值難以估計。文化產業的發展源頭是文化資源,文化資源不同於一般資源,其占用、傳播和消費的全過程成本很低,且其資源本身價值難以估量。文化資源轉化為文化商品和服務,投放到商品市場中,同樣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受時代文化、市場環境、受眾反應等不確定性因素影響,其價值難以估計與預測,這就導致了文化金融不可能從文化產品的源頭對產品進行評估、預測並提供金融支持。
文化創意人才和組織機構特殊性。文化產品和服務由文化創意人才設計創造,同時這些人也是文化企業的核心人物。需要考慮的是,文化創意人才不全是理性“經濟人”,只單純追求經濟利益,他們有時更享受文化創造過程。文化設計者的擅長領域不同、能力不同,文化金融機構也難以準確預估創意人才本身的市場價值。文化生產組織以創意人才為中心,文化創意也是文化生產者、文化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文化創意的稀缺性導致了文化產業組織在運作項目時淡化生產組織的特性,以項目為中心集結合適的生產者,這種以項目為核心的組織方式,決定了文化生產組織的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較低,一旦產生風險,以項目為核心的生產組織缺少明確的責任主體,這種相對鬆散的組織方式必然在放大風險的同時,加大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的難度。
文化商品和服務生產過程的特殊性。文化產品和服務是文化產業的經濟價值載體。其生產過程不同於傳統商品和服務,並沒有統一化、規模化標準化的生產模式,原因是文化商品和服務內涵載體豐富,擁有豐富的附加價值,例如意識形態屬性、文化內涵屬性、藝術價值屬性均可蘊涵在文化商品和服務中。文化商品的藝術屬性明顯,是文化商品在市場中運作的主要作用屬性,但實際上文化商品的藝術價值往往不能準確估計。所以文化商品和服務的生產過程被賦予諸多文化內涵屬性,導致生產出的產品充滿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加劇了文化金融的高風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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