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中發現,駱某不但故意隱瞞行程,返京後既沒有向告單位、社區報告,也沒有主動居家隔離。”辦案人介紹,“不僅如此,3月11日,駱某再次未經允許,私自離京飛到珠海,當日又步行到澳門游玩。3月15日回京,這次同樣既沒報告,又不居家隔離。”
調查結果:1月26日至3月15日,駱某曾3次離京、出國境,累計30天,先後到達香港、韓國、泰國、珠海、澳門等5個國家地區和國內城市。作為海淀區體育局綜合管理服務中心的一名工勤人員,身為黨員,駱某違反黨工作紀律,造成不良影響。5月28日,駱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責令辭職。
“我當時心存僥幸,以為只要不說就沒事,想蒙混過關。”駱某懊悔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