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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制”台灣方案的原則性與包容性
http://www.crntt.hk   2019-04-27 00:21:51
找到兩岸都可接受的“兩制”台灣方案,方能實現和平統一。
  中評社╱題:“兩制”台灣方案的原則性與包容性 作者:仇長根(上海),華東師大兩岸交流與區域發展研究所所長、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習近平總書記1月2日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首次提出了“探索兩制台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的重要命題,這是中共實事求是針對解決台灣問題不同於港、澳問題而提出的一項歷史性任務,是與時俱進解決台灣問題的戰略性思考,是習總書記治國理政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也是對鄧小平“一國兩制”理論的務實創新與發展。今年全國政協和全國人大兩會工作《報告》,分別提出要“深入學習貫徹”、“全面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這顯然是大陸釋放出明確信號,即習總書記的《講話》,是為新時代推進國家完全統一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

  一、探索“兩制”台灣方案終極目標為實現國家統一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最早設計是為了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統一。香港、澳門回歸首先實施“一國兩制”,並經過20多年的實踐,取得初步成功,舉世矚目。實踐充分證明,“一國兩制”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尤其是,“一國兩制”理論史無前例,是中國對國際“主權和治權”理論的一個偉大創舉,其構想在實際解決港、澳歷史遺留問題中,科學地解決了一國之內“主權與治權”的矛盾。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港、澳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一個中國,兩制並存,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並沒有造成“兩個國家”或“一中一港”、“一中一澳”。習總書記2017年7月1日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指出:一國兩制“是中華民族為世界和平與發展作出的新貢獻,凝結了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國智慧”。同時習總書記也講到,“作為一項前無古人的開創性事業,一國兩制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這後一句話或許正是今年1月2日習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講話的重要涵義所在,也就是“兩制”台灣方案可以深入探索,兩岸可以坐下來討論,成熟後可以循序漸進展開民主協商,直至政治談判。習總書記講話提到“和平統一,是平等協商、共議統一”。探索“兩制”台灣方案,本質是“一國”方案,終極目標是國家統一。“祖國必統須一,也必然統一”。“這是70載兩岸關係發展歷程的歷史定論,也是新時代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二、“兩制”台灣方案中的“主權”問題不適用兩岸之間

  主權是一個國家的最重要屬性,是國家在國際法上所固有的獨立處理對內對外事務的權力。主權不可分割,不可讓予。主權也是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國際法中的國家主權原則對這一權利予以確認和保護。因此,從國家屬性和國際法概念來講,毫無疑問,“兩岸同屬一中”,根本不存在“兩國”之間的“主權”之爭,“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歷史和法理事實”從來就沒有改變,也不可能改變。如今兩岸的分裂狀況,即“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產生”,具體講是國共兩黨1949年前(民進黨1986年才成立)中國內戰遺留的歷史問題。由此,未來的兩岸政治談判,不是“國與國”談判,沒有“主權”問題需要討論,這是大陸的原則和底線,沒有妥協的餘地,台灣當局不要存有幻想。

  2014年9月26日習總書記會見台灣和平統一團體聯合參訪團時指出,“1949年以來,兩岸雖然尚未統一,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也不可能改變。兩岸復歸統一,是結束政治對立,不是領土和主權再造”。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在《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講話(即“胡六點”)中同樣指出,“兩岸復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兩個講話同一個重點是,中國的“主權”不是“再造”問題,而是必須堅持“主權”不可分割的問題。

  三、“兩制”台灣方案中的“治權”是自家人的事好商量

  早在30多年前的1983年,鄧小平會見美國新澤西州西東大學教授楊力宇就講到:祖國統一後,大陸不派人去台灣做官,台灣的黨、政、軍等系統,都由台灣自己來管。同時,中共黨的重要會議和歷屆領導人多次呼籲,“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包括“台灣的國際活動空間”,包括“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等。正是由於港、澳、台三地問題不同的歷史起因和不同的客觀現實,大陸對於台灣“高度自治”的內涵方面應有著不同於港、澳的戰略思考與安排。

  習總書記鄭重提出探索“兩制”台灣方案,正是基於這一考慮,相信“兩制”台灣模式,定會不同於“兩制”港澳模式。2014年9月26日習總書記會見台灣“和統團體”表示,“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體形式會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這裡所講的“具體形式”,應是重要思考點。習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40周年講話中除了重複這句話以外,更完整地闡述了另外四個充分,即“會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會充分照顧到台灣同胞利益和感情”;“和平統一後,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私人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而且,更進一步真誠、務實地提出,“兩岸的事是兩岸同胞的家裡事,當然也應該由家裡人商量著辦”。這充滿善意和誠意的講話,顯示中共新一代領導人在解決台灣問題上的極大寬容與偉大胸襟。

  四、“兩制”台灣方案需要雙方共同解決的三個複雜難點

  一是兩岸對一個中國“主權”內涵的認知存在著的重大分歧。“主權”和“治權”,是“一國兩制”理論和實踐的兩個核心要素。兩岸沒有“主權”之分裂,衹有“治權”之分治。然而,目前雙方對一個中國“主權”代表的認知南轅北轍。大陸堅持代表中國主權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國民黨堅持代表中國主權的是“中華民國”(即“一中各表”)。民進黨則完全相反,強調“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少數極端“台獨”勢力和組織,企圖推動“主權獨立公投”及“修憲”、“制憲”等。當然,大陸絕對不會允許,也絕對不會坐視不管。民進黨當局也不敢輕舉妄動,實施所謂“法理台獨”,從陳水扁2000年參選“總統”開始至今,民進黨仍然以1999年為奪取執政權而避開“台獨黨綱”拋出的“基本方案”《台灣前途決議文》所強調:“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現狀更動須2300萬台灣住民公投決定為定位。因此,探索“兩制”台灣方案,需要對上述重大分歧即“一中”內涵作深入研究。

  筆者曾在2012年“九二共識”發表20年時撰文提出,“九二共識是穩定兩岸大局的定海神針”。2017年筆者再次撰文認為,“長遠思考兩岸政治關係,九二共識需要重新檢視”(兩文分別刋登於香港《中國評論》2012年第1期和2017年第2期)。現在看,“九二共識”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畢竟擱置了“一個中國”內涵這一重大分歧。“九二共識”需要繼續深化、完善,以建立一個完整的兩岸遵循的“共同政治基礎”,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

  二是“中華民國主權”與台澎金馬“治權”中的台灣民意。從台灣實際情況看,“中華民國”遷台長達70年,島內民眾希望現有的“社會制度、政治體制、生活方式、民主自由”等不要改變;希望現有的“中華民國主權”對台澎金馬的“治權”受到尊重,台灣同胞有尊嚴。簡而言之“自己管自已,台灣人當家做主”。這就引來台灣的“雙主流”民意,即“求和求利”與“維持現狀”並存。這個“雙主流”民意反應出來的根本性問題、關聯性最大的問題、也是極其複雜難以解決的問題,即台灣民意既“希望兩岸和平,不要對抗,更不要兩岸戰爭,擔心兩岸戰爭”;同時訴求的是維持“中華民國主權”對台澎金馬“治權”的現狀。當然,除政黨和政客外,多數民眾對“中華民國”是懷有樸素的“家國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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