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8日電/“十四五”規劃《建議》提出,要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這是首次將應對老齡化挑戰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特別是其中提出的“積極開發老齡人力資源,發展銀發經濟”,具有很強的政策指導意義。
廣州日報發表廣東金融學院人力資源管理系教師,管理學博士諶曉舟、華南師範大學教授諶新民文章表示,事實上,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有利於經濟發展、緩解人才供需矛盾。面對老齡化加劇和就業壓力加大的雙重困難,出路之一是大力支持低齡老年人靈活就業,提高勞動參與率,增加總需求,為未來經濟穩定持續發展提供新動能。
科學理解低齡老年人就業的經濟社會意涵
文章分析,如果以60歲開始進入老年來劃分,中國60-69歲人口被稱為低齡老年人。當前中國60歲以上老人有2.54億,在人口中占比18.1%,其中低齡活力老人有1.4億。低齡老年人口不是純粹的消費者,他們正值人生經驗豐富時期,屬於經驗型人力資本。隨著生活和醫療條件的改善,在身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開發老年人力資源,適當提高這部分專門人才的勞動參與率,將有利於鞏固“人口紅利”和“人才紅利”,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夯實基礎。
近年來,為緩解老齡化和社保壓力,發達國家不斷地把老人領取退休金的年齡往後推,不少國家已經定在65歲。但老年人退休之後繼續就業或創業,和延長退休年限有完全不同的內涵。延長退休年限往往帶有強制性,即使老人不願意繼續工作,但為了能領取退休金(或者社保金),他們往往只能選擇繼續上班,或者辦理提前退休。而老年人退休之後再就業,應該屬於老年人自由自願的選擇,不存在強制性。由於勞動力市場結構差異,老年人再就業應該不存在與年輕人爭崗位的問題,尤其是擁有較多專用性人力資本的資深專業人才,主要是想發揮專長和餘熱貢獻社會,兩者之間應該是互補而非簡單替代關係。
遵循市場規律提高低齡老年人勞動參與率
文章指出,勞動參與率是按照一定標誌劃分的參與社會勞動者占該勞動年齡範圍人口數量的比例,是用來衡量人口參與經濟活動程度的重要指標。為了提高人力資源配置效率,有必要對低齡老年勞動參與者進行分類:一是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就業人員,他們直接遵循市場規則進行資源配置和分配活動,為社會經濟發展貢獻力量;二是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低齡老年勞動者,如歐洲瑞士等參加互助養老“時間銀行”社會護老服務等,則更多的是遵循公平原則,以未來獲得相應的養老護理活動作為回報。
低齡老年勞動者參與就業市場具有明顯特性。一是經濟性,需要給予勞動者合理合法的勞動報酬,以保障其合法權益。對於用人單位使用退休勞動者,亦可考慮免除不必要的費用以降低用工成本,以達到雙贏效果。二是社會性,他們再就業不僅可以繼續創造社會財富,還可以降低社會支付的老年相關成本,如果他們直接參與老年社會服務產業,還可直接帶來社會效益的正外部性。三是合法性,低齡老年人再就業和參與社會服務,是他們的合法權益。這在老齡化嚴重的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也是通行做法,並已經取得了明顯的社會經濟效益。
為此,要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參與並提供公共就業服務,幫助低齡老年人就業。同時,老年人就業理應得到應有的報酬,以改善他們的養老水平。政府為鼓勵低齡老年再就業,可給予雇傭老年人的單位稅收優惠,並致力完善法律法規,健全相關政策體系;用人單位也應依法與就業的老年人簽訂勞務合同,明確報酬、醫療、其他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等,各方共同為老年人就業撐起權益“保護傘”。
為低齡老年人就業提供優質公共就業服務
文章認為,低齡老年人公共就業服務就是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和發揮政府有效調節作用的有機統一,總的思路可以是按照社會回報率優先順序深化人力資本投資結構,積極推動老年人口再就業。廣州市在老年服務領域走在全國前列,如平安鐘和老年社區食堂等在全國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鑒於廣州人口尤其是戶籍人口老齡化的現實,政府應將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利用納入政府職能範疇,給予多方面的政策扶持,不僅要建設好各種形式的涉老機構,還應不斷開拓老年人的就業市場,為老年人再就業創造條件,切實支持老年人才在多個領域發揮作用。
當務之急是要搭建低齡老年人就業的信息服務平台。目前中國退休的老年人,其人事關係仍然由原單位管理,社會接觸面較窄,可借鑒參考日本一些地方政府專門成立的老年人才開發中心,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庫及工作推介網站,為老年人再次服務社會搭建平台。可率先建立老年人力資源信息系統,利用現代互聯網技術為老年人就業開展信息服務,促進信息的溝通共享,規範有序地進行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與管理活動。
同時,需要完善老年人再就業的法律保障,不僅要著力開發低齡老年人力資源,還應提供相關法律保障和準備好相應的激勵政策,從立法、政策、行政管理等角度研究制定開發老年人力資源、提高勞動參與率的政策和措施。比如,可嘗試率先進行特殊的老年人工時制度試點,縮短老年人上班時間,倡導彈性靈活就業。建議探索主要針對老年人在工作時間的突發情況(如意外事故、意外生病以及突然死亡等)保險品種,增設針對老年人工作的特殊商業保險,從而降低用人單位風險,解決雇傭老年人的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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