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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結束,栗戰書與郭金龍寒暄(中評社 林艶攝) |
《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如果“台獨”分裂勢力一意孤行甚至鋌而走險,我們將按照《反分裂國家法》有關規定,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堅決粉碎“台獨”分裂圖謀,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我們正告“台獨”分裂分子,“台獨”是絕路一條,以身試法必遭嚴懲。
第二,海峽兩岸同胞攜起手來,共同反對“台獨”、促進統一。台灣同胞是我們的骨肉天親,是反對“台獨”、促進和平統一的重要力量。我們完全理解廣大台灣同胞的歷史遭遇和社會環境。兩岸同胞命運與共,親望親好,我們願意以心交心,加強交流交往,促進心靈契合。
黨和國家始終關心台灣同胞的利益福祉,積極為兩岸交流合作創造條件。《反分裂國家法》第六條對發展兩岸關系、依法保護台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作出了明確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近年先後兩次對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進行修改,為台灣同胞在大陸投資興業提供更多便利和保障。有關部門為廣大台灣同胞在大陸投資、就學、就業、生活等方面創造更好的條件,進一步密切了兩岸同胞的感情。我們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繼續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繼續完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保障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把融合發展的道路越走越寬廣。
台灣的前途在於國家統一,台灣同胞的福祉系於民族複興。《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廣大台灣同胞都是中華民族一分子,要做堂堂正正的中國人。我們相信,越來越多的台灣同胞將會匯入中華民族複興的大潮,深入思考台灣在民族複興中的地位和作用,認清“台獨”勢力包藏的禍心,堅守民族大義。
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事關中國核心利益和中國人民民族感情。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某些外部勢力總想拿台灣問題做文章,找麻煩,不斷挑戰中國核心利益,完全是徒勞的。他們的行徑嚴重破壞國際關系基本准則和國際社會普遍共識,我們敦促各方切實恪守一個中國原則,慎重處理台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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