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工作涉及到社會方方面面,《辦法》明確:商務部門應當指導和督促加油站、大型商場、二手機動車交易市場等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反恐怖主義安全防範措施。
圍繞二手車易被用作暴恐襲擊工具的風險,持續推廣交易影像核對系統、封閉式機動車查驗區、二手車交易代理證制度、警情處置整體聯動等四項舉措,進一步強化二手車交易市場反恐防範工作。
不得利用船舶從事恐怖活動
未經批准不得搭靠境外船舶
浙江省是東部沿海省份,海上船舶業發達,海上貨運發達。根據《辦法》規定:船舶所有人、經營人、管理人應當落實反恐怖主義安全防範措施,依法辦理船舶轉讓、租賃、出借、抵押等相關手續,不得利用船舶從事恐怖活動。
同時,《辦法》還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出海船舶和人員不得搭靠境外船舶,不得將境外船舶引領到禁止其進入的區域。
強化人工智能與反恐工作深度融合
浙江是互聯網大省,新法結合這一特點,強化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反恐怖主義工作的深度融合。
《辦法》規定:省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和有關部門應當依托全省統一的綜治工作信息化平台,推進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反恐怖主義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反恐怖主義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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