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結束,高考恢復,高校工作步入正軌。20世紀50年代形成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越來越不適應改革開放的節奏。中央各部委辦大學(“條”),地方省市也辦大學(“塊”),形成了中央各辦學部委之間、部委與地方之間在辦學、管學上的“條塊分割”。當時高校有一股強烈的“擴大辦學自主權”的願望和要求。
1985年出台的《決定》就尖銳地指出,在教育事業管理權限的劃分上,政府有關部門對學校主要是對高等學校統得過死,使學校缺乏應有的活力;而政府應該加以管理的事情,又沒有很好地管起來。同時進一步明確堅決實行簡政放權,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
曾任國務院副總理的李嵐清在其教育訪談錄中對當時中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有一個形象的描述:高等教育資源被分割的局面,就好像一塊蛋糕,先被橫切,再被竪切,左切右切,最後被切成了蛋糕屑。
這場轟轟烈烈的改革首先從解決部門辦學著手。其實早在1985年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的起草中,就對部門辦學的弊端做出了分析,中央領導也認為非改不可,但是當時中央的業務部門具有管理行業的職能,全國的大型企業也由中央部門管理,同時財政“大包幹”,各部門有各自的辦學經費,因此改革部門辦學還缺乏基本的條件和政策支持。每個高校都是部委或地方政府的“親兒子”,要把親兒子送人談何容易?
進入20世紀90年代,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大力推進以及中央政府機構的改革,改革部門辦學的時機逐漸成熟。1994年在上海、1995年在南昌、1996年在北戴河、1998年在揚州,國務院相繼召開了四次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座談會,提出了“共建、調整、合作、合併”的八字方針,明確要求淡化和改革高校單一的隸屬關係,加強省級政府統籌,變條塊分割為條塊有機結合等。
1998年抓住政府機構改革的契機,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步伐加快、力度加大。國務院做出《關於調整撤並部門所屬學校管理體制的決定》,將裁撤的部委所屬高校進行了調整。原來國務院有關部門直接管理的367所普通高校改革後只剩下111所,其他大多數高校實行了省級政府管理、地方與中央共建的管理體制,這一前所未有的大規模改革前後總共經歷了近10年的時間,基本上完成了新中國歷史上最大的一次高等教育宏觀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
世紀之交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中,最為公眾和社會所感知的就是高校之間的合併。1998年,浙江大學、杭州大學、浙江農業大學、浙江醫科大學聚合在一起,合併組建為新浙江大學,成為中國高校的第一艘“航空母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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