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有最終決定權
根據租約內容,作為租客的FCC不得把政府物業用作、或容許政府物業用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而作為業主的政府對非法或不道德用途的定義有最終決定權;若然是為了香港利益或其他公共目的,又或不滿物業的使用情況,作為業主的政府就有全權終止租約,以及取回全部或任何一部分的物業擁有權。
FCC會址位於中環鬧市黃金地段,建築本身是香港一級歷史建築。根據租約,這一政府物業的總樓面面積為1670平方米,即約18000平方尺,FCC在租期首兩年,每月向政府繳交55萬元租金,即平均尺租約30元,較現時中環乙級寫字樓40至50元尺租便宜不少。租約又指,今年一月一日會檢視租金,但昨日公布的租約文件未見相關資料。
(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