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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港澳辦港澳研究所副所長何德龍擔任點評嘉賓。(中評社 李娜攝) |
香港法治具有“兩個面孔”
田飛龍談到依法治港時表示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可是香港法治是香港回歸後最接近“完全自治”的權力分支,香港的法院和普通法與中國內地法律體系不僅若即若離,更是判若兩軌。
香港早期受英國殖民體系影響,所以要想了解香港,也應該先了解英國。他談到,英國通過三件武器建構了一個現代世界,第一件武器是普及化的英語,通過英語完成了西方文化對非西方世界的穿透,是全球化的媒介;第二件武器就是法治,其法治依賴於普通法建立了一個超國家的法律體系;第三件武器是金融,英國建構的現代金融的概念和規則是超國家的,不為主權所約束,至今支配著全球金融治理的基本體系。
田飛龍表示,香港法治具有“兩個面孔”,既可愛又不可愛。可愛之處在於其是一個得到國際社會信任、在國際名列前茅的法治,因此使得中國能夠非常便捷地在香港平台上進行國際化。不可愛之處在於其拒絕對國家法治的認同,認為和國家法律體系之間沒有嚴格的體制性的連接。這和基本法的構造有關係,這源於香港是一個嚴密的普通法社會。他表示,文本的《基本法》並不能代表真正實施的《基本法》,因為《基本法》的每一個條款幾乎都經過香港的法官、法律界的重新解釋及形成判例法。這個“普通法化”的過程並不按照立法者的原意展開,而是保持與“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理一致性,只是在人大釋法或決定非常清晰的條件下才加以承認。只要國家不介入,香港基本法體系還是按照普通法來,因此與“海洋般”的普通法相比,人大的釋法就像大海中的“孤島”一般,稀鬆孤立,難以完成對香港法治的整體法理塑造。
香港民主停滯了嗎?
田飛龍認為,2014年佔中後的香港民主運動逐漸超出了基本法秩序的範疇,開始朝著一種分離獨立的方向去走,不再是法定的民主,本質上是激進的革命。他接連拋出四個問題,佔中是不是民主?本土是不是民主?港獨是不是民主?831決定是不是民主?
對此,田飛龍給出了自己的答案:“佔中”是一種違法的民主,因為是以公民抗命的方式來進行的,違反香港的公安條例。本土如果超越了其文化政治本分去追求獨立分離,就變成激進的了,走向了違憲違法的激進民主。“港獨”不是民主,本質上是革命,是革“一國兩制”的命,但卻是有革命之心,無革命之膽。831決定肯定是民主,是法定的民主,是基本法下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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