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7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大律師公會不去捍衛法治,反而“為違法者張目,對執法者抹黑,對司法者施壓”,喪失基本底線和職業操守,早已引起公憤。夏博義就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後,政治化問題變本加厲。中聯辦發言人前日直指若大律師公會繼續由“反華政客”把持,作繭自縛,“將走上不歸路”,這是善意提醒,更是嚴正警告。
對於中聯辦義正辭嚴的批評,夏博義狡辯“並非反華政客”,並聲稱自己被“誤會”、“盼雙方有機會面對面澄清”云云。其實,大律師公會這些年做了什麼,說了什麼,市民看得清清楚楚,聽得明明白白,哪裡有“誤會”可言?
前年7月1日暴徒圍攻立法會,開啟黑暴序幕。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都發表聲明,內容卻大不相同。律師會立場鮮明譴責暴力,大律師公會卻將黑暴橫行歸咎為特區政府沒有答應暴徒的無理要求,暗示“造反有理”。大律師公會的曖昧態度,加上不少大律師公會成員公開支持黑暴,導致暴力迅速惡化。當出現“火燒活人”、“飛磚殺人”、瘋狂破壞公私財物等暴力事件後,大律師公會繼續保持“可恥的沉默”,變相慫慂,這也導致大律師公會內部分裂,蔡維邦更以辭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以明志。
可惜在大律師公會內部,具正義感、有反省能力的似乎只是少數。去年五月,再次發生暴徒使用傘尖“行私刑”事件,而受害者是一位律師。律師會迅速發表聲明譴責暴力,而大律師公會對於同行被襲擊仍然是不聞不問,令人心寒。
大律師公會面對暴力“可恥的沉默”,在挑戰中央權威方面卻異常高調。去年四月,“兩辦”譴責前公民黨議員郭榮鏗癱瘓立法會運作,大律師公會抹黑中聯辦“干預”香港事務,但對外力頻頻插手香港事務甘之如飴;去年六月底香港國安法落實,受到主流民意熱烈歡迎,大律師公會卻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無權為香港制定國安法。一方面無視包括英國在內的許多國家為抗疫推遲選舉,另一方面卻對特區政府推遲立法會選舉扣上違反“人權”的大帽子,雙重標準表露無遺。
更可悲的是,前後兩任大律師公會主席都是英國人,而夏博義隱瞞自己的英國政客身份騙取當選後,攻擊國安法是“恥辱”,要求特區政府“修改國安法”;李柱銘、黎智英等因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被判刑,本是罪有應得,夏博義卻為他們鳴冤叫屈,美化被告是“溫和人士”、“和平示威”,完全無視集結的非法性質及每次示威都伴隨大量暴力的事實。
大律師公會一方面縱容暴力,另一方面瘋狂挑戰中央權威,這是香港亂象不止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落實“愛國者治港”的今天,不容位高權重的大律師公會繼續由外國反華政客把持,這已是民心所向。大律師公會是作繭自縛還是改革自新,人們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