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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提修法懲處官員反質詢 綠怒批無限上綱
http://www.crntt.hk   2021-01-04 12:21:33
綠委陳亭妃。(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1月4日電(記者 黃筱筠)中國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於不回復“立委”質詢或是反質詢官員的最重可以解職。民進黨“立委”則不認同這樣的修法,綠委陳亭妃表示,解職部分這好像已經是超越了我們的職責,還是希望“立委”盡自己的職責,行政官員也要注意自己的態度,互相尊重,但用到修法的部分,這已經是有點無限上綱了。

   藍委陳以信、葉毓蘭、李貴敏都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陳以信版本規定,受邀到“立法院”院會及各委員會備詢的政府官員及部會首長,若無故缺席,答詢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院會或各委員會可決議列其為“不受歡迎人物”,拒絕該位官員於該會期內進入院會或該委員會,直至原會決議取消。

  葉毓蘭版本則規定,備詢官員如果違反相關答詢義務,經過告誡還是再次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李貴敏版本則要杜絕實問虛答,在“行政院”院長或部會首長已逾法定書面答復期限後,經質詢委員書面通知5日內未針對質詢內容答復的話,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同意,該未依法回復質詢之部會首長將被解職下台。

  陳亭妃認為,國民黨把它放大了,其實基本上我們也清楚,行政官員跟“立委”之間,確實有時候會有一些看法不同,見解造成爭議,那這就是質詢台,如果“立委”資料準備得更齊全,能夠讓行政官員啞口無言的話,這也是你厲害的地方。

  她表示,這個衝突把它放大變成必須用立法、修法,然後萬一有衝突之後還可以解職,這好像已經是超越了我們的職責。

  綠委何志偉也認為,因為反質詢要把人家解職,這個踩到五權分立的運作原則,要三思再三思,新冠肺炎大家都有情緒,但是要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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