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調動軍事力量參與抗擊疫情?
軍隊之所以能夠在抗擊疫情中發揮多重作用,與幾個因素有關:
一是軍隊因其很強的組織性和高度的紀律性,可以做到迅速動員,從而很快投入行動。例如,新加坡軍隊幾天內打包分發數百萬個口罩,其他機構很難做到。
二是軍隊有些可用以應對疫情的專門力量和裝備,如軍事醫學人員、防化部隊、大型運輸機、醫院船等,這些部隊和人員平時就進行相應訓練,出現緊急狀況時可以迅速響應。而且軍隊的裝備更適應多種情況的需要。例如,直升機可以快速出動,前往一些其他交通工具無法到達的地區或不具備大型飛機降落條件的機場。在一些城市採取“封城”措施後,就可以利用直升機向這些地區運送物資和人員。
三是軍隊具有從上到下、完備嚴密的指揮體系,實施行動有序、及時、高效,能夠較好地滿足出現疫情及其他危機事態時的特殊要求。
當然,有些國家受到國內法律規定制約,在調動軍隊方面可能會受到一些限制,但很多也可以通過頒布緊急法令加以解決。有時也會面臨如何協調軍隊與警察的作用等問題,但這些都不會從根本上妨礙軍隊作用的發揮。
正是基於這些原因,不少國家都動用軍隊協助抗擊疫情。實際上,不僅是在對抗流行性疾病方面,軍隊在應對非傳統安全威脅方面的作用自進入21世紀以來一直受到高度重視。“9·11”事件後,很多國家的軍隊都是打擊恐怖主義勢力的主要力量。此外,軍隊在反海盜、海上搜救、人道主義援助和救災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例如,多國海軍在亞丁灣的反海盜護航行動,馬航370事件後多國海軍在印度洋的聯合搜救行動以及菲律賓遭受“海燕”台風襲擊後多國派軍隊進行救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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