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0日電/稅收制度的建立、鞏固和加強,一直以來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穩定的重要因素。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離不開每一次稅收制度改革的精准定位。稅收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將推動財稅體制改革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從而推動中國經濟在實現高質量發展征程上不斷創造新輝煌。
經濟日報發表國家稅務總局黨校沈建波文章稱,“以史為鏡,可以明得失、知興替”。中國的改革開放從經濟體制改革起步,逐步擴展為覆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各領域的全面深化改革。40年來的稅收制度改革,正是順應這一改革大潮,逐步向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相匹配的財稅體制演化的過程。
文章介紹,稅制變遷,見證國家進步。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國進入改革開放時期,財政稅收在國民經濟中的調節作用受到重視。無論是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獲人大通過,稅制改革以適應對外開放需要、建立涉外稅收制度為突破口向前推進,還是1983年到1984年的先後兩次“利改稅”,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係以稅收的形式固定下來,引領中國稅制改革進入全面發展階段;無論是1994年開啟的稅制改革,標誌著中國稅收制度從過去服務計劃經濟體制向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歷史跨越,初步實現了“統一稅法、公平稅負、簡化稅制、合理分權”的改革目標,還是進入新時代,以營改增為代表的新一輪稅制改革,邁出了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跨越……縱觀改革開放以來稅制改革的發展歷程,每次改革都緊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時代脈搏,並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不斷深化和完善。可以說,稅制改革始終與中國經濟社會整體發展融為一體,有力地推動了稅法、稅制、稅種、征管體制等全要素多領域的深層次變革,使稅制改革更好契合了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軌道。
作為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作用不言而喻。近年來,中國在稅制改革領域取得了重大進展,稅收制度改革紅利持續釋放,減稅降費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活力,為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稅收制度不僅要更好地籌集財政收入,在為人民提供更為優質的公共服務方面提供充足的財力保障;同時,稅收制度的制定和實施還要更好地滿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需要。總的來說,稅制改革應兼顧稅收的經濟屬性、社會屬性和政治屬性,深化稅收制度改革的目標應該是形成稅法統一、稅負公平、調節有度的稅收制度體系,促進科學發展、社會公平和市場統一。
文章指出,當前,中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我們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著眼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實際,圍繞優化稅制結構,加強總體設計和配套實施,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加快健全地方稅體系,提升稅收立法層次,完善稅收法律制度框架,加快建立現代稅收制度,助力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第一,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堅定新時代稅收制度改革的正確方向,增強稅收制度改革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繼續破除稅收制度、稅收管理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弊端,進一步鞏固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成果,不斷完善稅收治理體系、補齊稅收制度短板,鞏固拓展稅收制度改革的成果,激發經濟發展活力。
第二,積極穩妥推進健全地方稅體系改革。黨的十九大報告將“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放在了財稅體制改革的首要位置,同時在稅制改革部分明確提出了“健全地方稅體系”的要求。這要求我們要調整稅制結構,培育地方稅源,加強地方稅權,理順稅費關係,逐步建立穩定、可持續的地方稅體系。在這一過程中,既要完善地方稅種,根據稅基弱流動性、收入成長性、征管便利性等原則,合理確定地方稅稅種,還要擴大地方稅權,在中央統一立法和稅種開征權的前提下,根據稅種特點,通過立法授權,適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
第三,全面推進稅收治理現代化。要依托現代信息技術,轉變稅收征管方式,把簡政放權和創新管理結合起來,正確認識和處理權力與責任、管理與服務、前台與後台、稅種管理與風險管理這幾個關係,不斷增強整體性、系統性和協調性,深化稅收工作體制機制、方式方法、手段措施改革創新,把優化納稅服務和加強稅收管理結合起來,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稅收現代化加速前行,進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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