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30日電/7月26日,國家發改委對海螺投資、人福醫藥、西王集團、陌陌科技、招商局集團5家企業境外發行債券予以備案登記,此外,對福臨輪胎、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借用國際商業貸款予以備案登記。
國家發改委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企業境外發債2358億美元。2018年前5個月,企業境外發債992億美元,同比基本持平。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企業境外發展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境外發債主體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比如地方城投公司評級整體較低,房地產企業境外發債規模增長較快等。二是企業境外發債風險防控需要加強,部分企業自身資信情況一般,外債償還能力受到關注。三是部門之間外債管理協調配合機制有待完善。
為切實有效防範外債風險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今年5月份,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完善市場約束機制 嚴格防範外債風險和地方債務風險的通知》,加強了企業境外發債監管。從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信息披露、加強監管協作等方面,對下一階段企業發行中長期外債工作進行了部署。
有10年證券從業經驗的獨立經濟學家徐陽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境外發債成為企業融資的主要手段之一,進一步規範發債也迫在眉睫。為解決企業境外發債中存在的問題,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本外幣全口徑外債和資本流動審慎管理框架體系,合理控制外債總量規模,優化外債結構,有效防範外債風險。
上海財經大學量化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曹嘯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企業境外發債的風險防範,首先要嚴格規範發債備案工作,做好企業境外發債的信息采集工作,在宏觀上要對企業境外發債的規模心中有數,能夠避免出現大量發債企業系統性違約;其次,對於企業境外發債的期限結構要有所調控,盡量避免出現境外發債集中到期兌付;第三,要考慮企業境外發債的償還期限和規模對於我國外匯儲備以及人民幣匯率存在的潛在衝擊,根據外匯儲備和人民幣匯率的變化趨勢在宏觀上做好對企業境外發債規模和期限結構的調節和調控;第四,企業境外發債,需要進一步強化去政府信用背書,嚴格區分政府信用和企業信用。
曹嘯告訴記者,也要在做好宏觀調控的前提下,規範中介機構和發債企業的信息披露,避免出現虛假信息披露等現象,在此前提下,沒有必要對發債企業的行業和項目投向作出太多的規定,按照市場規律能夠得到境外投資者認可的企業就可以在境外發債,也不用擔心個別企業的違約。
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著力優化外債結構,重點支持一批綜合經濟實力強、國際化經營水平高、風險防控機制健全的大型企業和金融機構赴境外發債,引導資金投向創新發展、綠色發展、新興產業、高端製造業以及鄉村振興、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一帶一路”建設和國際產能合作等重點領域項目,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有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來源:參考消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