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是奮鬥者的時代。對不擔當不作為的幹部,《意見》明確指出,“根據具體情節該免職的免職、該調整的調整、該降職的降職,使能上能下成為常態。”對此,浙江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張學偉認為,要注重以“下”促“幹”,動真碰硬調整不擔當不作為幹部,倒逼幹部幹事創業動力。堅持優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既要堅決摘掉“太平官”“逍遙官”“玲瓏官”帽子,又要大力提拔重用政治過硬、本領高強、實幹擔當的優秀幹部,鮮明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用人導向,營造擔當作為的良好氛圍。
容錯糾錯,為幹事幹部撐腰鼓勁
當前,一些幹部工作中存在怕出錯怕擔責的思想顧慮,甚至有“為了不出事、寧願不幹事”的錯誤認識。出現這種現象,既有主觀認識上的問題,也有容錯糾錯機制不健全的因素。對此,《意見》鮮明提出,“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幹部在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這是黨中央首次從制度層面作出規定,為廣大幹部擔當幹事吃了“定心丸”。
《意見》規定的“三個區分開來”,正是為了消除幹部擔當作為的後顧之憂。“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旗幟鮮明為那些敢於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幹部撐腰鼓勁。《意見》正是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敢探索、勇創新’的幹部減壓力、兜底子,引導廣大幹部爭做新時代的奮鬥者、搏擊者。”陝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張廣智表示,“三個區分開來”把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與違紀違法作了切分,防止改革“領頭羊”變成失誤“替罪羊”,使改革者不必再“一手持劍衝鋒”“一手拿盾自衛”,全身心地投入到創新偉業中去。
另一方面,寬容不是縱容,保護不是庇護。專家表示,《意見》是對擔當負責幹部的“護身符”,不是違紀違法幹部的“擋箭牌”;這既是為幹部大膽探索、勇於創新劃出的“安全區”,也是為幹部依法辦事、規範用權戴上的“緊箍”。在陝西寶雞市委常委、扶風縣委書記周宇鬆看來,容錯不是搞紀律“鬆綁”“法外施恩”,不能拿容錯當“保護傘”。湖北秭歸縣委書記盧輝說,“三個區分開來”要求更加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合理界定容錯情形和條件,該容的大膽容,不該容的堅決不容,激勵幹部在遵規守紀前提下敢闖敢試、開拓創新、攻堅克難、加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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