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確定擬錄用對象。對政審考察和體格檢查合格的預選對象,用人單位按照總成績排名確定擬錄用對象名單,名單由軍委機關各部門、各大單位政治工作部門統一審核後在本單位軍地門戶網站和軍隊人才網同步對外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對象姓名、性別、准考證號、招考崗位和錄用分數線,同時公布監督受理電話和電子郵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天。
報考人員被確定為預選對象或者擬錄用對象後,本人自願放棄錄用資格或者經核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從面試合格的對象中遞補,並按規定進行政審考察、體格檢查和網上公示。
對未納編原社會招聘文職人員和社會聘用人員特別是業務骨幹、軍烈屬,以及退役優秀大學生士兵,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十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選,由戰區級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審批。新錄用人員通過審批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其到崗工作。其中,專業技術崗位的新錄用人員,用人單位應當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博士招考崗位和其他招考崗位新錄用人員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文職人員聘用合同管理有關規定執行,起始日期分別從2020年9月1日、12月1日起算。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時間為6個月。新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備案。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招考崗位要求學歷學位,以及崗前培訓、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錄用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四、特別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