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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指導意見
http://www.crntt.hk   2020-04-29 10:32:39
 

  對此,民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為避免居民群眾受到證明索要方和出具方的“雙重擠壓”,防止出現工作斷鏈和居民群眾辦事不便,指導意見專門規定了“兜底出具條款”,明確對於《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第一批)》中所列的證明事項,現階段如因政策措施銜接不到位或各類民商事主體明確要求,居民群眾仍需辦理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本著便利居民群眾辦事創業的原則,對於屬於自身職責範圍內且能夠核實的,據實為居民群眾出具相關證明,堅決避免出現因不再出具有關證明導致居民群眾辦事無門的情況,“特別是在疫情防控期間,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更要把出具有關證明服務居民群眾便利出行、復工復產作為頭等大事,切實為居民群眾辦實事、解難事”。

  “下一步,民政部等六部門將指導推動各地貫徹落實指導意見要求,開展為期3年的治理專項行動,逐步建立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的規範化制度體系和長效機制,從根本上改變‘社區萬能章’‘社區成為證明大本營’等亂象。”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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