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2日電/據新華網報道,國務院新聞辦21日舉行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其中提出要有效提高侵權賠償數額。
“充分運用工商稅務部門、第三方商業平台、侵權人網站或上市文件顯示的相關數據以及行業平均利潤率等,依法確定侵權獲利情況。”意見提出,綜合考慮知識產權市場價值、侵權人主觀過錯以及侵權行為的持續時間、影響範圍、後果嚴重程度等因素,合理確定法定賠償數額。
意見強調,對於情節嚴重的侵害知識產權行為,依法從高確定賠償數額,依法沒收、銷毀假冒或盜版商品以及主要用於侵權的材料和工具,有效阻遏侵害知識產權行為的再次發生。
“這份意見響應中央決策部署,回應社會各界、各方關切,對應司法保護弱項短板,著力解決‘舉證難、周期長、賠償低、成本高’等難題,完善制度機制,明確司法政策,全面加強司法保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在新聞發布會上說。
在懲治知識產權犯罪方面,意見提出完善鑒定程序,規範鑒定人出庭作證制度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準確把握知識產權刑事法律關係與民事法律關係的界限,強化罰金刑的適用,對以盜竊、威脅、利誘等非法手段獲取商業秘密以及其他社會危害性大的犯罪行為,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有效發揮刑罰懲治和震懾知識產權犯罪的功能。
對於電商平台侵權問題,意見提出,加強打擊和整治網絡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有效回應權利人在電子商務平台上的維權訴求。妥善審理網絡侵犯知識產權糾紛和惡意投訴不正當競爭糾紛,既要依法免除錯誤下架通知善意提交者的責任,督促和引導電子商務平台積極履行法定義務,促進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又要追究濫用權利、惡意投訴等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意見同時提出,切實降低知識產權維權成本,拓寬電子數據證據的收集途徑。大力縮短知識產權訴訟周期,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嚴格依法掌握委托鑒定、中止訴訟、發回重審等審查標準,減少不必要的時間消耗。
江必新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將狠抓意見的貫徹落實,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司法保護力度的加強,推動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進一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