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時犯了糊塗、違反了黨紀國法,也不能將錯就錯、越陷越深,而是應主動向組織報告、如實交代、真誠認錯、及時改錯。應當認識到,我們黨一貫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執行防微杜漸、寬嚴相濟的政策。黨的十九大把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寫入黨章,為的就是防止“好同志”變為“階下囚”的斷崖式下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規定,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主動認罪認罰的,監察機關經領導人員集體研究,並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這意味著,只要放棄僥幸、真心悔過,就能爭取得到寬大處理。
由此觀之,對於僥幸心理“禁於未然之前”“禁於已然之後”都很重要,但歸根到底,黨員幹部要敬畏權力、敬畏人民、敬畏黨紀國法,讓外在的制度約束內化為行動自覺。各級組織要嚴格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堅持嚴字當頭、全面從嚴、一嚴到底,讓心存僥幸者打消幻想,讓誤入歧途者迷途知返。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