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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兩名女嫌犯(來源:美聯社) |
中評社北京8月16日電/就朝鮮男子金正男2017年2月在馬來西亞吉隆坡遇刺身亡一案,馬來西亞高等法院16日開庭審理,法院裁定兩名女被告段氏香及茜蒂艾莎表面罪名成立,仍將拘留。兩人接下來必須出庭自辯。
綜合新加坡Channel8新聞網、馬來西亞《中國報》等媒體報道,法官表示,截止目前,檢方已經提供了足夠的證據來證明2名被告在此案中有罪,繼而可以繼續推進審判。
報道稱,根據法庭程序,被判表罪成立後,法官將指示被告出庭自辯;屆時被告必須從三項自辯方式抗辯中作出選擇,包括在證人欄內宣誓自辯、在被告欄內無需宣誓自辯及保持沉默。一旦她們選擇自辯,她們也有權決定是否要傳召證人。報道稱,2名被告一致選擇在證人欄內宣誓自辯。
越南外交部2017年2月曾發布聲明,稱確定在馬來西亞殺害朝鮮公民的嫌疑犯之一段氏香為越南公民。印尼外交部也確認,在馬來西亞落網並涉嫌殺害金正男的第二名女嫌犯屬於印尼籍。當局證實該名女嫌犯的名字為茜蒂艾莎(SitiAisyah)。
據新華社早前報道,2017年2月13日,一名朝鮮籍男子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尋求醫療救助,隨後在送往醫院途中身亡。馬來西亞警方稱,死者面部和眼部均含有VX神經性毒劑。馬來西亞警察總長之後確認,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遇襲身亡的朝鮮籍男子為金正男。
外媒指出,兩名女嫌犯均不認罪,並強調以為自己參加的是一檔惡搞整人的電視節目,認為毒劑是無害液體,故將其塗抹在金正男眼睛和臉部。
(來源:海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