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0日電/隨著全民參保計劃全面深入實施,多地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實現社會保險法定人員全覆蓋目標,這意味著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已進入從制度全覆蓋邁向人員全覆蓋衝刺期。
衡量社會保障發展水平,主要包括覆蓋人口和保障水平兩項指標。改革開放以來,在研究借鑒國際社會保障發展經驗的基礎上,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從無到有,覆蓋範圍從城鎮擴大到鄉村,從國有企業擴大到各類企業,從就業群體擴大到非就業群體,探索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保障道路,逐步織就了一張世界上最大的社會保障網。通過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目前基本養老保險覆蓋人數達9.41億人,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參保人數持續增加,制度的公平性顯著提升。同時,社會保障水平也在“水漲船高”。2019年,我國繼續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現企業退休人員“15連調”、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同步“4連調”;城鄉低保標準也在保持增長,截至2019年3月底,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標準為每人每月591元,農村低保平均標準為每人每年4953元,分別較上年同期增長7%、11.6%。
雖然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成就舉世矚目,但畢竟建立時間較短,還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比如,雖然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逐年增加,但許多靈活就業者和新業態從業者或因門檻高“繳不起”,或因戶籍問題“繳不了”,或因各種原因“不願繳”,仍未納入到制度保障範圍內。在可持續性方面,雖然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來了,但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群體之間的保障不平衡問題比較突出。2018年末,我國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達4.78萬億元,但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不僅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不統一,基金結餘差異也非常大。
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是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不過,我國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並沒有變,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這決定了社會保障水平要堅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也就是說,水平不可過低,也不可過高。很顯然,水平過低,無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要,起不到社會保障網應有的功能;水平過高,又容易滋生“等靠要”福利依賴心理,造成消極社會效應。
這些年來,我國社會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是權利與義務有機結合,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的結果。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仍是現實條件下促進社會保障制度持續穩定發展的最佳選擇。個人幸福的獲得,終究不是靠躺在社會保障網上睡覺睡到自然醒,也不是靠喊幾聲“芝麻開門”讓好生活自動到來,而是要靠打拼、靠汗水和智慧。同樣,建立更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前提是最大限度地動員各種資源,促使社會保障的物質基礎不斷壯大。考慮到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以社會保險為主體這一制度安排,個人應當堅持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原則,參保人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前,要承擔相應的繳費義務,企業與社會各方也需要依法自覺地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即使是低收入困難群體,也應盡可能通過勞動奮鬥來提高收入、改善生活。
實現更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離不開全體人民的努力奮鬥。也只有依靠奮鬥,才可能實現更好的社會保障,才可能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韓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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