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5日電/韓國國土交通部和寶馬汽車起火事件民官聯合調查組24日發布關於寶馬汽車起火事件的最終調查報告。
報告說,寶馬公司隱瞞車輛自身缺陷,蓄意推遲召回。政府將依據報告結果追究寶馬公司的刑事責任,同時處以112億韓元(約合6878萬元人民幣)罰款。
韓國接連發生寶馬汽車發動機起火事件。截至今年8月,已有大約40輛寶馬汽車起火。
調查組認為,汽車起火原因是廢氣再循環(EGR)系統的冷卻器設計有缺陷,導致冷卻劑洩漏。
寶馬公司先前說,今年7月發現系統安全隱患。調查顯示,這種說法不屬實,企業在起火事件發生前已經發現車輛缺陷。寶馬總部2015年10月和2016月11月設立特別工作組,采取變更發動機設計等應對措施。
另外,調查組認定寶馬公司懈怠處置召回。
今年7月,寶馬公司召回10.6萬輛問題柴油車,但部分車型不在召回範圍內。調查組提出質疑,寶馬公司9月追加召回6.5萬輛汽車。
寶馬公司24日說,企業在“確認起火的根本原因後立即”發起召回。只是,這份聲明沒有回應有關企業起初試圖掩蓋問題的說法。
寶馬公司說,將盡快努力完成在韓國的召回過程,為“消費者經歷的焦慮和不便”道歉。
韓聯社24日以國土交通部人士為消息源報道,將依據調查結果盡快采取應對措施,包括針對寶馬公司提起刑事訴訟、罰款并要求追加召回等。國土交通部還將呼籲國會盡早以立法方式推動召回制度改革。
韓國大約六成進口汽車來自德國,寶馬是最受歡迎的進口車品牌之一。韓國汽車進口商和分銷商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寶馬公司今年上半年在韓國售出將近3.9萬輛汽車。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