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如此重視?在貝殼研究院首席分析師許小樂看來,伴隨著我國的快速城鎮化,大量的新市民和年輕人湧入城市,這些群體為城市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紅利,但現有的市場化租賃住房以及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難以滿足該類人群的租賃需求,切實保障新市民和年輕人的居住問題成為各城市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
許小樂認為,保障性住房體系分為購置型和租賃型保障房,以前以公租房為主,未來保障性租賃住房會成為發展重點。
2019年底開始,沈陽、南京、蘇州、杭州、合肥、福州、濟南、青島、鄭州、長沙、廣州、深圳、重慶13個城市已開展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試點工作,重點是大力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尤其是面向新市民和年輕人的小戶型、低租金的政策性租賃住房。
如何增加租賃住房房源?會議明確,“土地供應要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國有和民營企業都要發揮功能作用。”
此外,在對於樓市調控方面,會議明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張大偉稱,這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議連續三年明確“房住不炒”。
“對於住房市場問題,具體來說是三管齊下。”鄒琳華表示,一是針對商品房市場,堅持“房住不炒”,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防止大漲大跌;二是大力發展租房市場,促進租購同權,降低租賃住房稅費,多渠道增加租賃性住房土地供應,規範發展長租公寓,將租金水平納入調控;三是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完善住房兜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