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5日電/據人民法院報報道,近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黃河水利委員會山東黃河河務局聯合發布《關於建立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機制的意見》,要求建立涉黃河流域案件綠色通道,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服務和保障。
《意見》指出,在全省建立綠色通道,對涉黃河流域案件快立、快審、快判、快執,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強黃河流域執法與司法審判工作的有效銜接,建立人民法院與黃河河務部門協作、配合、聯動的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機制;在黃河工程保護、生態保護、資源保護和文化保護等方面形成合力,努力讓黃河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意見》要求,建立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對侵占、毀壞黃河水利工程及堤防等違法行為,黃河河務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符合法律規定的,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對黃河管理範圍內亂占、亂采、亂堆、亂建行為,人民法院支持黃河河務局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予以強制清除。在黃河河務局或者沿黃合適的地點,建立環境資源黃河巡回法庭,就地審理涉黃河相關案件。人民法院開展巡回審判時,黃河河務部門可組織人員旁聽,充分發揮司法的威懾教育引導功能,讓巡回審判法庭成為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法治課堂。
此外,《意見》還提出,建立案件集中審理機制、環境司法修復機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審判機制,人民法院與黃河河務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加大宣傳力度,開展聯合培訓,強化信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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