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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江安。(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6月16日電(記者 黃筱筠)《自由時報》報道,台“外交部”12日通電所有駐外館處,針對駐外人員的名片,律定使用“國徽”、“外交部”部徽等代表圖案,並統一名片格式。由於未同意使用台灣,引來駐外人員議論。台“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接受中評社詢問表示,目前設計案還沒有確定。
針對媒體報道表示“外交部”通電外館不准使用“台灣”一事,歐江安表示,這並非事實。目前在所有邦交國和部份非邦交國,使用“中華民國”(台灣)已是正式對外文書用法。在無法使用正式“國名”的外館,也有部份使用上的彈性。
媒體報道,這是針對在名片上自行印製台灣的外交人員,要求改正。
歐江安表示,“外交部”對外館名片格式的原則行之有年,近期應“立法委員”要求統一外館名片標準格式。因此“外交部”發送相關圖例給駐外單位,作為最新設計的參考。
她表示,外館名片設計一致化及強化方便使用等相關議題涉及國家整體對外事務與各部會的協調。有關設計案,“外交部”將與其他部會討論後再行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