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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平學語中評 一文讀懂港區國安法
http://www.crntt.hk   2020-05-28 00:13:20
 
  三、為什麼此次立法決定是直接公布實施?——避免干擾和破壞

  為何此次立法決定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直接公布和實施?鄒平學指出,從決定的說明和草案內容來看,這部法律採取的是決定公布後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授權制定相關法律,然後在特區公布實施的方式。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有兩種實施模式。一種是由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這種程序是比較簡單,就是由特區政府在政府憲報上刊登,就完成了整個程序。另一種立法實施是需要由特區政府向特區立法會提出實施有關全國性法律的議案,由立法會來制定本地的法律來實施這部全國性法律,但如果立法會阻擾、拖延,就像國歌法條例在本地立法所遇到的阻力一樣,就會導致全國性法律在特區實施受到阻撓。所以,這一次決定以及決定草案裡有關直接公布實施的規定是充分考慮了香港現在的實際情況,避免實施時受到干擾和破壞採取的一個措施。

  四、“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第23條有什麼差異和關聯?——與時俱進 相互補充

  鄒平學分析指出,這次全國人大決定的草案裡力求解決的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這四個突出問題。這四種行為和基本法第23條要禁止的七種行為相比,只和後者的“禁止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央政府”兩種行為有直接的關係,同第23條中的“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進行政治性活動和建立聯繫”有一定關聯。

  “所以這一次立法實際上是要解決當前香港國家安全面臨的最突出的四個緊迫問題。”鄒平學說,主要是“港獨”分裂國家,利用香港作為反共基地、反華基地要顛覆國家政權,以及反修例暴露出來的暴力,甚至是接近恐怖主義的行為。

  鄒平學重點分析了國安法草案中提到的“外國和境外勢力”的問題。他指出,“外國勢力”主要是指美英等國家。美國和英國一直在強勢干預香港事務。英國方面在香港回歸之前的過渡期就在極力推動香港的政治改革,維護英國在香港的利益,同時將香港的反對派組織和議員培植成為英國在香港的代理人。美國於1989年和1990年先後通過了《增加香港向美國移民配額的修正案》,為香港親美勢力提供“保護傘”,通過培植、扶持認同西方價值觀的政黨,力促香港主要反對派組織及其議員變為美國在香港(議會)的代理人。“代理人政治”是國際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的主要模式。在去年的反修例風波中,美英的政府機構和非政府組織、所謂的受政府控制的“民間組織”紛紛跳上了前台。在美國方面,去年中美貿易摩擦和關係惡化的情況下,美國大打香港牌,2019年悍然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法案不僅赤裸裸要求2020年完成立法會普選,還要求完成行政長官真正的民主選舉,並明確規定了對破壞香港基本自由和自治的制裁措施,對香港事務進行了匪夷所思和明目張膽的干預。

  “外部勢力”是指台灣的“台獨”勢力。鄒平學說,在去年的反修例風波中,台灣民進黨當局明目張膽地介入和干預香港事務,實際上,自民進黨上台執政以來,民進黨當局一直在滲透香港,港台兩地近年來在社會運動上已有明顯的“聯動效應”。

  “基本法在1985年開始起草,1990年通過,1997年生效實施。現在的很多情況是當時沒有想到的,比如恐怖主義和’台獨’勢力的滲透。”談到後者,鄒平學說,基本法第23條針對了外國組織和勢力,但無法禁止台灣介入香港事務的行為,因為台灣不屬於“外國”的範疇。“香港今天國家安全法治的嚴重缺漏和國家安全形勢的不斷惡化,與外國和外部勢力的深度干預是分不開的,這一次立法確實是做了很有針對性的規定。”

  因此在鄒平學看來,這一次的立法和基本法第23條並非是替代關係,而是相互補充、相輔相成的關係。中央目前要著重解決當前面臨的四個重大挑戰,同時也會繼續督促特區完善第23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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