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7月-1986年7月,市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見習
1986年7月-1988年12月,市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書記員
1988年12月-1994年12月,市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助理審判員
1994年12月-1997年2月,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宣處助理審判員
1997年2月-2000年5月,市高級人民法院經一庭助理審判員
2000年5月-2001年9月,市高級人民法院經一庭審判長助理、助理審判員、審判長、審判員
2001年9月-2002年3月,市高級人民法院法民二庭審判長、審判員
2002年3月-2007年1月,市高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助理、副庭長、審判員
2007年1月-2011年8月,盧灣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紀檢組組長、審委會委員、審判員
2011年8月-2011年9月,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