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4日電/浙江在線訊,經浙江省委同意,近日,省委巡視組分別向文成縣、泰順縣、雲和縣、景寧佘族自治縣、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省財政廳黨組等6個地區(單位)黨組織反饋專項巡視情況,並就落實反饋意見、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浙江省委巡視組在巡視中發現,文成縣委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扶貧開發政策統籌協調不力、精准施策不夠,群眾獲得感“打折”,與國家級生態文明縣的發展要求還有差距,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夠牢固,政績觀存在偏差。執行幹部人事制度不夠嚴格,農村指導員失管問題嚴重,基層黨建工作不嚴肅不規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一定程度存在,違規套取資金請客送禮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主體責任履行不夠有力,大案要案查辦少。幹部違規借貸、投資搭股問題嚴重,官商勾結非法采礦,監管部門涉嫌失職瀆職,工程項目招投標、房地產開發、公款存放等領域問題突出。對上一輪巡視反饋的工程建設串標問題和幹部隊伍“小圈子”問題整改效果不明顯。
浙江省委巡視組指出,泰順縣委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期間對泰順縣的指示精神還不夠有力。踐行綠色發展理念不夠到位,“生態立縣、旅遊興縣”發展戰略尚未落地生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體現得還不夠充分,服務民生保障有短板。理論中心組學習質量不夠高,幹部選任和日常監督管理不夠嚴格,基層黨建存在薄弱環節。不擔當、不作為問題較為突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同程度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兩個責任”履行還不夠到位,一些黨員幹部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工程領域存在較大廉政風險,領導幹部違規違紀問題仍然易發多發,不敢腐的態勢尚未形成。對上一輪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尚有差距。
針對雲和縣,浙江省委巡視組指出縣委政治統領不夠有力,執行中央脫貧攻堅政策有落差,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較為突出。組織生活不夠嚴肅,民主生活會批評氛圍不濃。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對意識形態工作不夠重視。幹部管理工作缺失,對幹部管理不到位。基層黨建工作重視不夠,村級組織“帶頭致富、帶頭脫貧”能力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絕,違規問題仍有發生。日常教育監督不到位,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規範。扶貧資金監管不力,有的領導幹部私分扶貧款。領導幹部與工程老板政商關係不清,群眾身邊不正之風依然存在。
在景寧佘族自治縣,浙江省委巡視組指出縣委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期間對景寧發展的重要指示不夠深入,遵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不夠嚴格。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幹部日常監督管理不夠嚴格,不擔當不作為問題仍然存在。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薄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現象較為突出,扶貧領域貪污侵占、套取挪用、虛報冒領、優親厚友等違紀違法問題時有發生。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存在上緊下鬆現象,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權力運行缺乏有效監督。上一輪巡視反饋的個別問題尚未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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