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7日電/最近,一則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新聞頗為吸引眼球: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定,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繼續延期至2019年年底。這三項制度改革,通常稱之為“三塊地”改革。今年為何繼續延期?改革對農村乃至城市土地供應有何影響?未來改革著力點在哪裡?經濟日報記者採訪了相關部門和專家。
有關專家表示,土地制度是國家的基礎性制度,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多方面利益調整,必須審慎穩妥推進。試點期限延長,有利於解放思想、大膽探索,加強統籌協調,形成了可複制、可推廣、有利於法律修改的制度創新成果。
改革勢在必行
目前,我國實行城鄉各異土地管理制度,城市實行的是土地國有制,農村實行的是土地集體所有制。適用的法律分別為《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
這一制度,在推進經濟發展上曾發揮了巨大作用,但其副作用近年來也久受詬病。其一,城鄉土地存在巨大價差,利益分配存在失衡。除公益用地外,城市建設用地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市場化程度很高。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要進入這一市場,必須先由地方政府徵收為國有,由此產生巨大價差,賣地收入也因此在地方財政中占有相當大比重。但在利益分配時,被徵地農民利益有時沒有得到合理體現。其二,城鄉建設用地市場分而治之,難以有效協調。農村宅基地難以進入市場,造成空置、浪費嚴重。城市用地緊張,也造成房價高企。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守英表示,現行土地管理制度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的問題已經凸顯,改革勢在必行。
為此,2014年12月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2015年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三十三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授權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底,人大常委會決定試點延期至2018年年底。此次人大常委會有關會議,又決定繼續延期至2019年年底,且同時審議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利於農民增收
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唐昌鎮戰旗村,有一條獨具川西風格的旅遊商業街,名為“第五季香境”,這裡原是村集體辦的複合肥廠、預制廠和村委會老辦公樓。2015年9月份,這塊面積為13.447畝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掛牌拍賣,以每畝52.5萬元的價格出讓給四川邁高旅遊公司。這是全國第一個以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為依托的田園綜合體項目。
在試點的33個地區,類似的舉措推動了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建設。自然資源部部長陸昊表示,賦予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權能,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納入國有建設用地市場公開交易,充分發揮了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實現了城鄉土地平等入市、公平競爭。
作為硬幣的另一面,集體建設用地直接入市可能帶來的一個直接結果是,徵地範圍得以縮小。由於現行法律規定土地徵收是城市建設用地的唯一途徑,各項建設需要用地的,都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這樣一來,當發展需要用地、存量土地又有限的時候,徵地範圍很難僅局限在公益範圍,導致徵地邊界不清、範圍不斷擴大。因此,在敞開集體建設用地直接入市這個口子後,徵地改革圍繞“程序規範、補償合理、保障多元”的目標,探索公益性用地目錄,建立徵地負面清單,縮小徵地範圍,逐步縮減土地徵收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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