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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民進黨船破偏遇頂頭風
http://www.crntt.hk   2018-12-28 10:29:05
 
  但既然民進黨廉政委員會可以為陳明文“網開一面”,當然也可為高志鵬“鳴冤叫屈”。實際上,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昨日就表示,高志鵬案依照案情來看,還是有很大、值得調查的空間,與法院的判決不盡然相同,必須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說,預計下個月底開會討論。邱駿彥還表示,過去有過很多先例,有些黨員擔心被處分,就採取退黨方式,一般而言,不是結果論,而是行為發生時效力所及,廉政委員會重啟調查沒問題。廉政委員會到底是否認定高志鵬案有罪或無罪、要不要處理,都還是未知數,等受到判決書後再說。

  文章說,即使是高志鵬翻不了案,其不等到民進黨作出開除其黨籍的處分決定之前,就搶先宣布退黨,其實是“除笨有精”。因為按照民進黨黨章規定,黨員如果自行退黨,只要過了兩年就可以重新申請入黨;如果經過廉政委員會調查後認定需要處分,就必須在五年後才能入黨。因此,當高志鵬也知道非常上訴的勝訴機會很微,而民進黨廉政會也不排除會給予開除黨籍的處分之下。不如自己宣布退黨,這個“損失”絕對可比被開除黨籍要多賺三年。

  高志鵬辭“立委”後,就必須在其參選的新北市第三選區進行補選,民進黨當然要保住這一席,不能落到國民黨的手中。而諷刺的是,法院宣判當日他正在出席民進黨中常會,商議因黨內“立委”同志參選縣市長,或是當選而必須辭去立委”職務,或是為了“背水一戰”而宣布辭“立委”職,“中選會”已確定在明年三月十六日進行補選。高志鵬恰是民進黨“立委”補選提名協調小組的成員,但意想不到的是,不但他的補選協調小組成員資格丟失了,而且充實後的“立委”補選系統小組,還將會商議他被褫奪“立委”資格後,對其所遺下的“立委”空缺,建議民進黨提名參與補選的人選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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